《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建设规划处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于2018年11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按照省教育厅和学院要求,建设规划处对《条例》进行了广泛的学习和宣传发动,在3月份《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可喜的成绩。
一、建设规划处成立了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召开宣传贯彻动员会,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使部门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条例》的精神和意义,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条文采用集中学习、部门人员自由学习以及其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领会《条例》条文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观念。
三、通过部门网站、部门微信群、安全常识板报和安全警示条幅等多种渠道,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使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来。广泛宣传普及《条例》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为《条例》的学习造势,为《条例》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四、结合《条例》内容,对建设规划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当中去,提高了基建工作安全管理水平。
五、在《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中,建设规划处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建设规划处工程科科长丁文亮同志,以身作则,扎实肯干,在吃透《条例》内容和精神的基础上,还把条例的有关内容规定积极应用到实践中去,在工程管理和施工当中,严格要求,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规划处程向美同志,通过制作条幅、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陈进同志及时对部门网站进行了《条例》学习相关内容的更新。通过以上各种方式,使我们部门形成了良好学习风气和浓厚的学习氛围。
六、通过《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建设规划处在安全制度、安全管理以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等各个方面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使建设规划处的各项安全管理活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极大地调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建设规划处
2019.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