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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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划处工作制度
2017-03-22 16:10   审核人:

 

 

为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学院基建任务,本着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安全制度

1.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建设规划处处长任组长,各副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安全工作。

2.工作中各个环节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做好预防工作。

3.实行安全责任制,谁办理谁负责,责任到人,把安全工作列入每月的绩效考核。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设规划处会议制度

(一)办公会

1. 参加人员:处长、副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

2. 处办公会由处长主持召开。

3. 会议主要任务:

①学习贯彻学院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

②讨论制订工作计划,研究部门重大问题的部署,协调安排近期工作。

4. 办公会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5. 综合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二)处全体人员会议

1. 参加人员:全体工作人员。

2. 全体人员会议由处长(或副处长)主持。

3. 会议主要任务: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贯彻学院领导的工作部署。

 (2)总结上月工作情况,部署下月主要工作。

 (3)了解各科室工作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4. 全体人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设在月底或月初。

5. 综合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三)工程建设例会

1. 参会人员:工程科全体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公司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其他科室相关人员参加。

2. 工程例会由分管工程的副处长主持。

3. 会议主要任务

1根据学院要求的工程工期,研究工程项目的形象进度,提出安全、质量要求。

2)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3)研究下一步的工作。

4)工程例会根据情况一般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每天召开一次。

5)工程科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四)建设规划处工作调度会

1. 参会人员:处长、副处长、总工、各科科长,必要时需分管院领导参加。

2. 建设规划处工作调度会由处长主持。

3. 会议主要任务

1)汇报上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周工作。

2)研究施工中工程进度、质量、技术等问题,确定解决方案。

4. 调度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5. 综合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三、请示汇报制度

1. 事前请示: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建设规划处各科室职责的规定,对于工作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或明确指示的,须请示上级后再作处理(紧急情况除外)。

2. 事中沟通:各科室要互相沟通好,协作好,遇到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或分管院领导汇报。

3. 事后汇报:承办工作完成后,对于办理的结果要及时向领导汇报。

4. 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下,应逐级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下可越级请示、汇报。遇紧急情况采取必要措施,有效处理后,也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5. 以建设规划处名义向外发布的工作信息,必须经处长审批,属对外发文和网上发布的信息由综合科负责。

四、考勤与工作纪律

1.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勤,每周一上班后,及时将上一周的考勤交至综合科,考勤员及负责人必须在考勤表上签字。

2. 严格遵守学院上下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离开办公区1小时以上须向处长(各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自觉接受监督。

3. 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各尽其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上班时间不准在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玩手机。

4. 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值班期间不准饮酒。

5. 职工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在事前书面请假。

1)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科长批准。

2)请假1天(含1天)由处长批准。

3)请假1天以上3天之内由处长准假。

4)请假3天以上由分管院领长或院长批准。

6.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理原则:

旷工三天以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上报学院处理。

五、建设规划处人员廉政制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建设规划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纪委廉政建设规定,强化法律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廉洁奉公。

2. 组织招投标或签订协议时,严格遵守保密守则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法》程序进行。

3. 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和接受任何礼品、礼金、回扣、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

4. 工作人员不得向合作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5. 不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学院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6. 办公制度公开化、办事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开洽谈业务或采购工程设备、设施、材料等,必须有两人以上共同参加。

7. 在与合作方处理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时,不得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不良默契。

8.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照学院的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值班制度

1. 根据学院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需要安排值班。

2. 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而且必须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3. 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

4. 值班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七、学习制度

为不断提高部门员工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特制订本制度。
    1.
每月的党建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学习和工作业务学习不少于1次,学习时间见具体通知。

2. 廉政教育学习和党建政治学习由支部委员负责,工作业务学习由总工负责。
    3.
每次的学习,事前要有计划、有准备、有目的,学后有总结。使学习保持常态化,不流于形式。
    4.
廉政教育学习和党建政治学习的内容以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安排为主,工作业务学习由总工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安排学习内容。兼学政治时事、法律知识,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以及上级党政领导机关的文件、指示等。
    5.
学习形式要多样化,学习和讨论相结合,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6.
无特殊情况,学习时间要求全体参加,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会客、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讨论时,要积极发言。

八、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建设规划处印章及支部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2.印章的保管者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按规定手续用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须将印章交部门负责人管理。

3.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擅自带离办公室。部门(或支部)如确因工作需要将印章带出,需提交申请经处长(或支部书记)书面批准后方可带出,并按期还给专管人员。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或组织部、人事处)及保卫部门报告,并查清原因和责任。

4. 使用印章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用印留存的材料定期整理、存档。

九、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由综合科统一保管,发放。

2.各科室根据需要,定期(每月20日)汇总所需办公用品报至综合办,由综合科根据学院领用办公用品的规定,到学院总务处领取。

3.领用办公用品时需认真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4.各科室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

 

                                          建设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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