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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2019-03-08 10:12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于201811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91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学习和贯彻落实,按照省教育厅和学院要求,将3月份定为“《条例》宣传月”。为了更好地学习和宣传贯彻《条例》内容和要求,特制订我处《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建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协调机制

建设规划处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苏兴福,是建设规划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部门安全学习贯彻和安全生产管理统筹安排;副组长王伟,是部门安全学习贯彻和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责任人,负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组织和监督落实,安全员丁文亮,负责《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具体实施。

二、《条例》学习宣传月活动方案

1积极召开宣传贯彻动员会,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使部门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条例》的精神和意义,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2《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条文集中学习,学习时间共计2天,分四个半天进行。

3、部门人员自由学习,认真领会《条例》条文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观念。

4通过部门网站、部门微信群广泛宣传普及《条例》相关内容和安全常识,为《条例》的学习造势,为《条例》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5、制作安全常识板报和安全警示条幅,制造学习宣传氛围,使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中来。

6、结合《条例》内容,对建设规划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各项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当中去,提高基建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7、活动结束进行座谈总结,形成部门学习宣传总结报告。

三、时间安排

36日:部门召开《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宣传贯彻动员会,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7日—310日:部门员工对《条例》进行自学,认真领会《条例》内容精神和意义

311日—314日:《条例》集中学习

315日—324日:《条例》自由学习,部门进行广泛宣传

325日—327日:根据《条例》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328日:部门召开座谈会,总结经验,表扬鼓励鼓励先进,找出不足之处,安排下一步工作。

329331日:整理相关材料,形成总结报告。

 

建设规划处

2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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